
能源、綠色工藝及水務部長日前向媒體宣佈,政府考慮把英達麗水公司 (Indah Water) 和排污局 (Jabatan Perkhidmatan Pembetungan) 組成一家“全國排污公司"(NASCOM)來管理國內的排污工作,並強詷該公司不會被私營化,管轄權仍屬於政府。
在這裡,筆者先不談該公司一旦成立後,是否不會被私營化的問題,而是先談談,當局該不該成立“全國排污公司”。
過去,原本屬於地方政府管理的全國化糞池和廢水排污管理,卻因為國陣政府在1993年將全國超過2800個廢水處理廠交由一名企業家私營,成立英達麗水公司。不料,該公司卻於2000年因經營失敗,而必須由前首相馬哈迪出手拯救。
當時,馬哈迪以“保障公眾利益”為由,以2億令吉的價格,將這家公司國營化。當年,英達麗水公司已背負高達7億令吉的債務。
事隔11年後的今天,國陣政府又重新提出,將英達麗水公司及排污局組成“全國排污公司”,主要是想取代或重新包裝英達麗水公司,然後再接管排污局旗下所有的建設工程,包括化糞池工程等,再逐步將這家公司私營化。
如果說政府只是利用成立“全國排污公司”的名義,重新包裝英達麗水公司而沒有改善其公司內部管理或運作等弊病,相信這也只是“掩人耳目”,“換湯不湯藥”的做法,一旦這家公司交由某財團私營化後,在管理方面再次失敗,政府將可能再度挪用人民的血汗錢來拯救這家私營公司。
屆時,不但政府面對巨大損失,人民也將無法在此計劃中受惠。再說,英達麗水公司在財政部的管理下長年虧損,無法在11年內將公司帶出危機,轉虧為盈,反之,政府每年還必須輸錢拯救,該公司才得以延績下去。
試想想,如果新成立的公司管理層仍同屬一批不專業人士領導,那麼他們又能否為政府、人民改善目前所面對的局面?這可能只會加強或助長該公司繼續壟斷廢水排污建設的市場,從中牟利。
因此,筆者認為,政府若有誠意解決全國排污問題,就必須重新檢討,把廢水排污管理權歸還州政府,由各州政府與水務一并管理。
所謂:“決策正確,是人民之福;決策錯誤,是人民之禍”,所以政府應該吸取馬哈迪時代的教訓,以免重蹈覆辙,激起民怨。
注:此文已於2011年11月15日,刊登在《東方日報》紙上議會,題目是:該不該成立全國排污公司?-作者葉晉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