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全國警察刑事調查總監拿督斯里巴克里再尼透過媒體表示,我國人口失蹤案已到達令人擔憂的地步,平均每天兩名少年人被投報失蹤。
巴克里再居也向各報媒體公佈,統計數據顯示,從2008年至2011年期間,共7662人被投報失蹤,當中3226人是年齡介於14至17歲之間的少年,1202人為少女。
這個數據經已引起眾人的關注。筆者不解的是,為何這麼多年來,人口失蹤案會不斷在我國發生?究竟問題出在那裡?而我們的警方又有何應對方案來解決這項問題?
從這群失蹤少年的年齡來看,單是14至17歲之間的失蹤人數就佔了3226人。而在這些數據當中,是否也有一部份少年是因為與父母關係不和,而選擇離家出走?這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才能獲知答案。
不過,若要減少少年失蹤案,警方還得費一番功夫去解決,不然,失蹤的人口將會每年持續攀升。
為了獻出一份棉力,協助警方尋找和提供如何解決少年失蹤案的各種方法,筆者稍微查看了一些國外資料,發現在國外,那裡的警方確實有一套方案來處理那些失蹤少年的案件。
例如在鈕西蘭國家,雖然少年失踪案也很常見,但絕大多數失踪的孩子都會被找回來。一般上,該國政府都會投入巨大的警力資源和社會力量來尋找失踪的少年。
而在美國,該國警方也在接獲少年失蹤的投報後,即刻展開搜查行動。隨後,警察會開始在數公里範圍內大面積搜索,並出動直昇機,以及啟動“全國少年警報系統”,向全國發布尋人公告,在媒體及社區的配合搜尋下,在短短的幾個小時內,即成功尋獲失蹤的少年。
筆者並不認為,我國警方辦不到這一點。其實,我國也可以像外國警方一樣,在接獲少年失蹤的投報時,應立刻展開調查。
我國警方不需出動直昇機,不過可透過媒體廣播的力量,立即公佈失蹤少年的資料和照片,讓更多人包括非政府組織、社區或自願巡邏隊參與尋人行動。
雖然我國非政府組織的力量也非常大,但是少年失踪這樣的事情最後還是得依靠警方解決,私人和社會力量只能發揮輔助性的作用。
因此,當失蹤案發生後,警方還是必須負上應有的責任,立即展開尋人行動,那怕機會渺茫,警方也必須得出動人力,以不放棄精神,誓必為投報者尋獲家人,若警方只抱著冷漠態度處理,那將令更多無辜人口或少年失蹤。
注:此文已於2012年4月,刊登在《東方日報》紙上議會,題目是:少年失蹤問題。- 作者 :葉晉仰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