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路交通局副總監拿督依斯邁日前指出,該局將從明年1月1日起嚴厲執法,對付沒有繫上安全帶的後座乘客,而違反者將被罰款300令吉。
筆者在想,當局是否已為這項宣佈做好准備?例如當局要如何確保民眾或後座乘客繋上安全帶?除了罰款及促請司機必須重視后座乘客的安危,時刻提醒後座乘客繫上安全帶之外,當局又有什麼招數對付那些冥頑不靈,不愿繋上安全帶的後座乘客?
過去4年來,從立法至目前正式推行,當局除了只是以“罰款方式”要求後座乘客繋上安全帶之外,並沒有討論其它更有效的方法,讓後座乘客們乖乖的繋上安全帶,這也只是一種“治標不治本”的做法,如果政府所制定的條令出發點好,但不切實際,執行時就會出現偏差,這樣將使該條令如同虛設。
若要讓後座乘客自動自發的繋上安全帶,政府得做的不光是執法,同時也要加強宣導部分。例如在執法方面,政府可以仿傚韓國,鼓勵民眾參與“舉報行動”,並以獎勵方式,獎勵舉報者。
怎麼說呢?如摩多騎士可以通過手機拍照方式,舉報那些沒有繋上安全帶的後座乘客,即騎士在等待紅綠燈時,若發現後座乘客沒有繋上安全帶,可以立刻拿起手機,拍下照片,並記錄事發日期、時間與地點,再將資料和照片寄到相關部門。而當局也可以依據舉報者所提供的資料和照片,對付違規者。
政府也可以讓舉報者獲得獎勵金,獎金可定為50令吉。而這些獎勵金可從罰單中的300令吉扣除,這樣做不但可以杜絕執法人員貪污,同時也可以讓民眾成為當局的“線眼”。
另外,除了執法,政府也可以加強宣導部分,例如製作一些安全宣導影片或手冊,以提高民眾意識。當局也可以例出其他國家在推行“後座乘客繫上安全帶”的各項例子和數據。例如目前美國51州有25州規定汽車後座都要繫安全帶,香港的汽車、計程車、公共巴士也陸續實施強制後座乘客繫安全帶,英國和德國也有相關規定等。
政府也可以在安全宣導影片或手冊中,加入一些國家所作出的研究,例如日本國家;雖然日本民眾已習慣前座繫安全帶,後座乘客繫安全帶的比率僅7.5%,上了高速公路,後座繫安全帶的比率也僅增至12.7%,不過,日本去年2010年的交通
事故死傷統計顯示,後座不繫安全帶的人碰到事故時死亡率是繫安全帶者的四倍。
政府也應該讓國民知道,香港在1996年就已經開始規定後座乘客繫安全帶,加拿大和巴西也規定所有自用車內所有人都繫安全帶,紐西蘭人最有安全觀念,後座繫安全帶的比率高達86%。
相信這些宣導文獻可以有助於提高民眾對“後座乘客繫安全帶”的意識,因此政府應該在這方面下點苦功,以便惠及普羅大眾。
注:此文已於2011年12月13日,刊登在《東方日報》紙上議會,題目是:“明年對付不繋安全帶後座乘客”?-作者葉晉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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