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7日星期日
“沒錢聘請律師,該向誰求助?”
面對法律問題,又沒錢聘請律師,該向誰求助?很簡單,大家可直接向政府法律援助局(Biro Bantuan Guaman)求助。
很多人都不知道,只需付區區2令吉,就可以尋求政府提供的律師協助,為他們打一場涉及財產糾紛的官司、辦理離婚手續、向車險公司索償、貸款購買機器,甚至辦理領養手續。
凡年薪低於2萬5000令吉者,即月薪低於2000令吉者,僅需繳付2令吉,便能向政府申請“政府法律援助”,以尋求免費諮詢及解決法律問題,直至整個案件結束亦無需繳付分毫。
法律援助局是於1970年成立,主要扮演的角色乃是“人民律師”(Lawyer Untuk Rakyat),它隸屬於首相署法律事務部的政府機構,並為那些無能力聘請私人律師的低收入人士提供法律服務。
法律援助局會以求助者的經濟能力為考量,包括確認他們的底薪,以及他們所要填寫的表格也簡化,因為更重要的任務是協助他們。
其實,很多人會對法律援助局與法律援助中心感到混淆,其實前者是隸屬於首相署,後者是由律師公會管理。
不過,要享有這項法律咨詢費,需要具備一些符帶條件,那就是申請者的年收入不能超過2萬5000令吉;而2令吉並不是法律服務費,而是註冊費;換言之,有關法律服務是豁免收費。
倘若有關申請者的年收入超過2萬5000令吉,但不超過3萬令吉,那麼他們就必須繳付300令吉,再加上2令吉的註冊費。
至於年薪3萬令吉者,若有特別苦衷,可致函首相署部長給予特別批准。
當局若發現有人因為貪圖收費便宜,在呈報個人財務狀況的資料時有所隱瞞,一旦被查出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他們將被控上法庭及定罪,並且可被罰款不超過1000令吉或監禁不到6個月,或兩者兼施。
申請者必須簽署宣誓書(Surat Akuan)及提交相關文件,如僱主發出的薪水單等。
另外,民眾在面對交通車禍索價時,也可以登門求助,當局僅收取整個索價金約1%,比起私人律師10至25%的收費,省下了不少。
很多人都不知道,只需付區區2令吉,就可以尋求政府提供的律師協助,為他們打一場涉及財產糾紛的官司、辦理離婚手續、向車險公司索償、貸款購買機器,甚至辦理領養手續。
凡年薪低於2萬5000令吉者,即月薪低於2000令吉者,僅需繳付2令吉,便能向政府申請“政府法律援助”,以尋求免費諮詢及解決法律問題,直至整個案件結束亦無需繳付分毫。
法律援助局是於1970年成立,主要扮演的角色乃是“人民律師”(Lawyer Untuk Rakyat),它隸屬於首相署法律事務部的政府機構,並為那些無能力聘請私人律師的低收入人士提供法律服務。
法律援助局會以求助者的經濟能力為考量,包括確認他們的底薪,以及他們所要填寫的表格也簡化,因為更重要的任務是協助他們。
其實,很多人會對法律援助局與法律援助中心感到混淆,其實前者是隸屬於首相署,後者是由律師公會管理。
不過,要享有這項法律咨詢費,需要具備一些符帶條件,那就是申請者的年收入不能超過2萬5000令吉;而2令吉並不是法律服務費,而是註冊費;換言之,有關法律服務是豁免收費。
倘若有關申請者的年收入超過2萬5000令吉,但不超過3萬令吉,那麼他們就必須繳付300令吉,再加上2令吉的註冊費。
至於年薪3萬令吉者,若有特別苦衷,可致函首相署部長給予特別批准。
當局若發現有人因為貪圖收費便宜,在呈報個人財務狀況的資料時有所隱瞞,一旦被查出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他們將被控上法庭及定罪,並且可被罰款不超過1000令吉或監禁不到6個月,或兩者兼施。
申請者必須簽署宣誓書(Surat Akuan)及提交相關文件,如僱主發出的薪水單等。
另外,民眾在面對交通車禍索價時,也可以登門求助,當局僅收取整個索價金約1%,比起私人律師10至25%的收費,省下了不少。
2010年6月25日星期五
“我要投訴!”
對政府部門的效率或官員的態度感到不滿?
很多人覺得投訴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或不知如何著手?其實,當你對這方面有任何不滿時,除了可以向各政黨或國州議員投訴外,也可以到設在布城首相署的公共投訴局作出投訴。
該部門是於1971年7月23成立的公共投訴局,原本只是首相署普通策劃部門下的一個單位,而在1992年重組後,目前卻是首相署的一個部門。
中央政府成立公共投訴局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通過該局接受民眾對政府部門的任何投訴。如公眾在政府部門面對了不公平對待或有任何不滿,只要投訴者持有所須的證據,就可到該局作出投訴。而該局的服務則是完全免費的。
公共投訴局接受投訴的範圍包括聯邦直轄區、州及地方性的政府部門,但該局不接受針對沙巴和砂勞越的州及地方性政府部門的投訴,因為這兩個州屬有它們自己的權限。
此外,公共投訴局並非能處理任何有關政府部門的投訴,如果有關的投訴已被帶上法庭處理或與我國的政策有衝突,那麼該局就沒有權利去處理了。
投訴需要什麼程序?
公眾如有任何投訴,首先必須先向相關政府部門提出投訴,如有關方面不理會或沒採取任何行動,投訴人方可到首相署公共投訴局作出投訴。
這樣做主要是先讓對方知道問題存在,同時也給對方解決問題的時間。
如何投訴?
為了方便公眾更容易把他們的問題提出來,該局提供了多種投訴的管道:通過信件、表格、電話、電郵、網站、流動櫃檯或直接到該局進行投訴等,讓公眾能以最簡單的方法,把投訴遞交到公共投訴局。
不過,作出投訴的公眾必須把真實姓名及聯絡號碼填上,這麼做旨在方便該局進行聯絡、調查及跟進工作。該局保證會對投訴人的身份資料保密。
一般上,公共投訴局在解決投訴案件方面,需要2至3個月的時間,而對一些較為棘手的個案,需要花半年以上的時間,才能順利解決。
為了鼓勵公眾利用最簡單的電話投訴,該局特別提供一組非常容易記的電話號碼:03-88887777,或遊覽其網址www.bpa.jpm.my。
很多人覺得投訴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或不知如何著手?其實,當你對這方面有任何不滿時,除了可以向各政黨或國州議員投訴外,也可以到設在布城首相署的公共投訴局作出投訴。
該部門是於1971年7月23成立的公共投訴局,原本只是首相署普通策劃部門下的一個單位,而在1992年重組後,目前卻是首相署的一個部門。
中央政府成立公共投訴局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通過該局接受民眾對政府部門的任何投訴。如公眾在政府部門面對了不公平對待或有任何不滿,只要投訴者持有所須的證據,就可到該局作出投訴。而該局的服務則是完全免費的。
公共投訴局接受投訴的範圍包括聯邦直轄區、州及地方性的政府部門,但該局不接受針對沙巴和砂勞越的州及地方性政府部門的投訴,因為這兩個州屬有它們自己的權限。
此外,公共投訴局並非能處理任何有關政府部門的投訴,如果有關的投訴已被帶上法庭處理或與我國的政策有衝突,那麼該局就沒有權利去處理了。
投訴需要什麼程序?
公眾如有任何投訴,首先必須先向相關政府部門提出投訴,如有關方面不理會或沒採取任何行動,投訴人方可到首相署公共投訴局作出投訴。
這樣做主要是先讓對方知道問題存在,同時也給對方解決問題的時間。
如何投訴?
為了方便公眾更容易把他們的問題提出來,該局提供了多種投訴的管道:通過信件、表格、電話、電郵、網站、流動櫃檯或直接到該局進行投訴等,讓公眾能以最簡單的方法,把投訴遞交到公共投訴局。
不過,作出投訴的公眾必須把真實姓名及聯絡號碼填上,這麼做旨在方便該局進行聯絡、調查及跟進工作。該局保證會對投訴人的身份資料保密。
一般上,公共投訴局在解決投訴案件方面,需要2至3個月的時間,而對一些較為棘手的個案,需要花半年以上的時間,才能順利解決。
為了鼓勵公眾利用最簡單的電話投訴,該局特別提供一組非常容易記的電話號碼:03-88887777,或遊覽其網址www.bpa.jpm.my。
2010年6月24日星期四
“社險,很重要嗎?”
在服務中心,常常都會有人問我,社險對一名員工而言重要嗎?我告訴他們說,社險對每一名員工都是非常重要的。
每逢週一,週三及週五,晚上8點至10點這段服務時間,我都會接獲許多來自員工的投訴,主要的個案都是涉及雇主或員工索償的事項,例如雇主無呈報社險、員工發生意外,雇主卻無申報、以及索償程序等。
每當員工在意外發生後,欲向社會保險機構索償社險時,確因為雇主沒有為員工呈報社險,以致申請遭到拒絕。
社險主要是開放給那些在職場上遭遇意外而長期失去工作能力者的申請。倘若沒有註冊,員工在意外或受傷時就無法獲得資助。
許多雇主不了解,若他們沒有為員工呈報社險,他們將遭到當局的對付。
根據1969年雇員社險法令,所有雇主聘請職員都必須向社會保險機構注冊,否則該機構可以採取法律行動對付沒有注冊的雇主。
一旦罪成,這些沒有注冊的雇主將會面對監禁兩年,或最高罰款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的刑罰。
其實,員工即使才工作一天或未滿試用期,以及雇主本身的孩子及親戚協助工作(丈夫或妻子豁免),雇主都需要到分局為他們投保。
注冊手續免費,雇主只需準備他和員工的身份證副本,並親自到分局處理,員工不必隨行,員工也可以到分局投訴雇主沒有為他們投保。
另外,社險機構將每月首週四列為會客日(Hari Bertemu Pelanggan),協助公眾處理柜台無法解決的棘手問題。
若公眾面對社險問題,可於社會保險機構的會客日,直接向管理層反映問題。
每逢週一,週三及週五,晚上8點至10點這段服務時間,我都會接獲許多來自員工的投訴,主要的個案都是涉及雇主或員工索償的事項,例如雇主無呈報社險、員工發生意外,雇主卻無申報、以及索償程序等。
每當員工在意外發生後,欲向社會保險機構索償社險時,確因為雇主沒有為員工呈報社險,以致申請遭到拒絕。
社險主要是開放給那些在職場上遭遇意外而長期失去工作能力者的申請。倘若沒有註冊,員工在意外或受傷時就無法獲得資助。
許多雇主不了解,若他們沒有為員工呈報社險,他們將遭到當局的對付。
根據1969年雇員社險法令,所有雇主聘請職員都必須向社會保險機構注冊,否則該機構可以採取法律行動對付沒有注冊的雇主。
一旦罪成,這些沒有注冊的雇主將會面對監禁兩年,或最高罰款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的刑罰。
其實,員工即使才工作一天或未滿試用期,以及雇主本身的孩子及親戚協助工作(丈夫或妻子豁免),雇主都需要到分局為他們投保。
注冊手續免費,雇主只需準備他和員工的身份證副本,並親自到分局處理,員工不必隨行,員工也可以到分局投訴雇主沒有為他們投保。
另外,社險機構將每月首週四列為會客日(Hari Bertemu Pelanggan),協助公眾處理柜台無法解決的棘手問題。
若公眾面對社險問題,可於社會保險機構的會客日,直接向管理層反映問題。
“請發給我公民權,好嗎?”
在投入服務民眾的這段時間,我發現,前來求助的民眾越來越多,什麼奇難雜症都有,其中最叫人感到頭痛及為難的,非登記局部門莫屬,尤其在處理公民權問題,更是雪上加霜,難上加難,唯有依照程序,見招拆招,相信要獲得公民權的人,還是有希望的。
在我的記錄當中,成功協助申請獲得公民權的華裔少之又少,儘管這幾年來不斷為他們到登記局查問,不過成功的比率,與其他的種族相比,還是屬於偏低的。
究竟問題出在那裡?難到那些要申請公民權的人真的有那麼難嗎?
無論如何,不管結果怎樣,我還是希望那些持著紅登記的人不要放棄,繼續向有關當局提出申請,我也會盡所能,抱著“一個都不能少”的理念,繼續為他們爭取公民權,好讓他們有歸宿感,找到屬於自己安身立命之處。
如何申請公民權?
根據聯邦憲法的規定,申請公民權者必須掌握國語及通過內政部的面試,而在這些面試中,他們往往都會不被通過,主要是因為國語不靈光。
通常,在面試過程中,申請者必須以國語回答內政部所發問的幾項問題,其中包括對國旗的意義、唱國歌或唸國家原則、國家元首的名字,以及國家的政治概況等學問。
另外,對於一些剛剛向登記局提呈申請公民權表格的人士,必須要確保自己獲得官員發出的查詢編號(Reference Number),以便日後可以跟進有關申請。
如果申請者不幸被拒絕,國民登記局將會發信通知失敗,申請者可在30天內提出上訴。如果申請上訴已經超過8至10年都沒有獲得回復的話,則應該重新申請。
在我的記錄當中,成功協助申請獲得公民權的華裔少之又少,儘管這幾年來不斷為他們到登記局查問,不過成功的比率,與其他的種族相比,還是屬於偏低的。
究竟問題出在那裡?難到那些要申請公民權的人真的有那麼難嗎?
無論如何,不管結果怎樣,我還是希望那些持著紅登記的人不要放棄,繼續向有關當局提出申請,我也會盡所能,抱著“一個都不能少”的理念,繼續為他們爭取公民權,好讓他們有歸宿感,找到屬於自己安身立命之處。
如何申請公民權?
根據聯邦憲法的規定,申請公民權者必須掌握國語及通過內政部的面試,而在這些面試中,他們往往都會不被通過,主要是因為國語不靈光。
通常,在面試過程中,申請者必須以國語回答內政部所發問的幾項問題,其中包括對國旗的意義、唱國歌或唸國家原則、國家元首的名字,以及國家的政治概況等學問。
另外,對於一些剛剛向登記局提呈申請公民權表格的人士,必須要確保自己獲得官員發出的查詢編號(Reference Number),以便日後可以跟進有關申請。
如果申請者不幸被拒絕,國民登記局將會發信通知失敗,申請者可在30天內提出上訴。如果申請上訴已經超過8至10年都沒有獲得回復的話,則應該重新申請。
“天啊,誰來幫幫我?”
在YB服務中心,常常都會有人問我,要如何申請政府援助金?而他們必須符合那些資格?
我告訴他們,只要家庭收入低於700令吉,那可能就會有機會獲得政府每月所提供的援助金。其實,前往議員服務中心尋求援助的民眾,多數為貧困人士,他們希望,政府援助金能夠減輕他們生活上的負擔。
記得,在2009年旬,一名住在北海青屋的婦女,她與丈夫育有3名分別為15歲、13歲及8歲的孩子,丈夫因患有腎病而無法工作,從2007年開始,她便向福利局申請援助金,無奈的是,在申請過程中卻常受到阻撓,福利官員一直叫她回家等待消息,一等就等了好幾年,令她感到失望。
當我與這位婦女見面時,她第一句話即是:“天啊!誰來幫幫我?你來幫我,好嗎?”,然後便放聲大哭!
頓時,我也給這位婦女吓著了,只能在旁給予安慰,並答應將為她向福利局了解情況,重新提呈申請表格。
我相信,除了該婦女,其他的申請者可能都會有面對類似的遭遇。為了能確保所有符合資格的申請者能獲得政府援助金,我唯有要求申請者給予全力配合。
在申請的過程中,申請者必須做以下3件事,即:-
准備資料
申請者必須准備個人資料,包括申請者的身份證副本/醫生證明書(病人)/孩子身份證或報生紙等副本 (以供申請用途)。
親自上門
由於福利局規定,申請者必須親自上門領取表格,因此申請者必須騰出時間和我到福利局一趟,一方面是領取表格,另一方面則是希望負責的官員能夠更清楚掌握申請者的背景和申請原因。
保持聯絡
由於申請過程需達3個月的時間, 因此,我會要求申請者必須在每隔一段時間與我聯絡,以便能夠更了解本身申請的最新進展和答覆。
這就是我的處理方式,正所謂:“幫人幫到底,送佛送到西”,因此,每當有人向我提出申請時,我都刻不容緩,立刻處理,絕不拖延或怠慢。
我告訴他們,只要家庭收入低於700令吉,那可能就會有機會獲得政府每月所提供的援助金。其實,前往議員服務中心尋求援助的民眾,多數為貧困人士,他們希望,政府援助金能夠減輕他們生活上的負擔。
記得,在2009年旬,一名住在北海青屋的婦女,她與丈夫育有3名分別為15歲、13歲及8歲的孩子,丈夫因患有腎病而無法工作,從2007年開始,她便向福利局申請援助金,無奈的是,在申請過程中卻常受到阻撓,福利官員一直叫她回家等待消息,一等就等了好幾年,令她感到失望。
當我與這位婦女見面時,她第一句話即是:“天啊!誰來幫幫我?你來幫我,好嗎?”,然後便放聲大哭!
頓時,我也給這位婦女吓著了,只能在旁給予安慰,並答應將為她向福利局了解情況,重新提呈申請表格。
我相信,除了該婦女,其他的申請者可能都會有面對類似的遭遇。為了能確保所有符合資格的申請者能獲得政府援助金,我唯有要求申請者給予全力配合。
在申請的過程中,申請者必須做以下3件事,即:-
准備資料
申請者必須准備個人資料,包括申請者的身份證副本/醫生證明書(病人)/孩子身份證或報生紙等副本 (以供申請用途)。
親自上門
由於福利局規定,申請者必須親自上門領取表格,因此申請者必須騰出時間和我到福利局一趟,一方面是領取表格,另一方面則是希望負責的官員能夠更清楚掌握申請者的背景和申請原因。
保持聯絡
由於申請過程需達3個月的時間, 因此,我會要求申請者必須在每隔一段時間與我聯絡,以便能夠更了解本身申請的最新進展和答覆。
這就是我的處理方式,正所謂:“幫人幫到底,送佛送到西”,因此,每當有人向我提出申請時,我都刻不容緩,立刻處理,絕不拖延或怠慢。
“我被解僱了,怎麼辦?”
在我的部落格當中,我特別選擇探討勞工部這一塊,主要是讓民眾更了解有關勞工本身的基本權利和福利。也許有一天,大家可能用得著也說不定。其實,在大家身邊有許多人,包括朋友或親人都不了解,當他們被解顧時,該何去何從?
無論是在檳城光大52樓辦事處或是北海拉惹烏達的服務中心,我都會接獲許多這類似的投訴,不過大部份的個案都能立刻獲得解決。
記得在去年杪,我接獲了不少員工無緣無故被解僱的個案。而這類個案,至今仍在發生中。許多不懂勞工法令的員工,在投訴無門後,只好放棄向僱主追討公道的權利。
在這種情況下,吃虧的往往都是勞工。為了鼓勵那些無緣無故遭到僱主解僱的勞工勇敢站出來,向勞工部作出投訴,我將透過本身的處理經驗,教導大家如何提出申訴和投訴。
首先,我們必須先了解,何謂勞工部?它又為勞工扮演了什麼重要角色?
其實,勞工部的成立主要是協助解決勞工與僱主之間的問題,避免誤會和衝突發生,以致影響勞資關係。
(一) 如何申訴?
當勞工面對公平的對待時,他們可以透過以下方式向當局投訴,其中:-
• 透過電話方式
• 親臨現場投訴
• 寫信方式處理
• 透過電邮投訴
透過電話方式
投訴者可以透過電話方式聯絡當局負責人作出投訴,熱線為:603-8886 5000 或聯絡中心 : 603-8888 911。
親臨現場投訴
投訴者可以親臨附近的勞工部填寫申訴表格。
寫信方式處理
在信件中,投訴者必須填寫資方的公司名稱、姓名、電話、地址,以及事實的經過,然後把信件寄到勞工部,地址如下:
Jabatan Tenaga Kerja
Aras 5, Blok D3, Kompleks D,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
Putrajaya, 62530 Wilayah Persekutuan Malaysia
透過電邮投訴
投訴者可以直接透過網址取得表格後,填寫資方的公司名稱、姓名、電話、地址及事實經過。
電邮(E-mel) : jtksm@mohr.gov.my /
網址(Web Page): www.jtksm.mohr.gov.my
申訴程序
申訴者必須給予勞工部相關的文件,其中:-
• 僱主的姓名和地址
• 針對的問題和事項(需給予詳細的說明)
• 申訴者的姓名和地址
申請過程
第一步驟 提交申請表格
申訴者必須給予當局相關文件,其中:-
• 僱主的姓名和地址
• 針對的問題和事項(需給予詳細的說明)
• 申訴者的姓名和地址
第二步驟 協調
勞工與資方如果認為他們的權利受損,可以向勞工部申訴,而當局將發函通知雙方到場協調,若達成和解,問題將獲解決。
第三步驟 調解
若勞工與資方仍談不妥,這時勞工部將進行調解,包括發函要求雙方出席勞工仲裁進行審訊。
第四步驟 勞工仲裁
一旦交由勞工仲裁處理,雙方不得聲明不服,並且必須依照當局所安排的日期,出席聽審。
無論是在檳城光大52樓辦事處或是北海拉惹烏達的服務中心,我都會接獲許多這類似的投訴,不過大部份的個案都能立刻獲得解決。
記得在去年杪,我接獲了不少員工無緣無故被解僱的個案。而這類個案,至今仍在發生中。許多不懂勞工法令的員工,在投訴無門後,只好放棄向僱主追討公道的權利。
在這種情況下,吃虧的往往都是勞工。為了鼓勵那些無緣無故遭到僱主解僱的勞工勇敢站出來,向勞工部作出投訴,我將透過本身的處理經驗,教導大家如何提出申訴和投訴。
首先,我們必須先了解,何謂勞工部?它又為勞工扮演了什麼重要角色?
其實,勞工部的成立主要是協助解決勞工與僱主之間的問題,避免誤會和衝突發生,以致影響勞資關係。
(一) 如何申訴?
當勞工面對公平的對待時,他們可以透過以下方式向當局投訴,其中:-
• 透過電話方式
• 親臨現場投訴
• 寫信方式處理
• 透過電邮投訴
透過電話方式
投訴者可以透過電話方式聯絡當局負責人作出投訴,熱線為:603-8886 5000 或聯絡中心 : 603-8888 911。
親臨現場投訴
投訴者可以親臨附近的勞工部填寫申訴表格。
寫信方式處理
在信件中,投訴者必須填寫資方的公司名稱、姓名、電話、地址,以及事實的經過,然後把信件寄到勞工部,地址如下:
Jabatan Tenaga Kerja
Aras 5, Blok D3, Kompleks D,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
Putrajaya, 62530 Wilayah Persekutuan Malaysia
透過電邮投訴
投訴者可以直接透過網址取得表格後,填寫資方的公司名稱、姓名、電話、地址及事實經過。
電邮(E-mel) : jtksm@mohr.gov.my /
網址(Web Page): www.jtksm.mohr.gov.my
申訴程序
申訴者必須給予勞工部相關的文件,其中:-
• 僱主的姓名和地址
• 針對的問題和事項(需給予詳細的說明)
• 申訴者的姓名和地址
申請過程
第一步驟 提交申請表格
申訴者必須給予當局相關文件,其中:-
• 僱主的姓名和地址
• 針對的問題和事項(需給予詳細的說明)
• 申訴者的姓名和地址
第二步驟 協調
勞工與資方如果認為他們的權利受損,可以向勞工部申訴,而當局將發函通知雙方到場協調,若達成和解,問題將獲解決。
第三步驟 調解
若勞工與資方仍談不妥,這時勞工部將進行調解,包括發函要求雙方出席勞工仲裁進行審訊。
第四步驟 勞工仲裁
一旦交由勞工仲裁處理,雙方不得聲明不服,並且必須依照當局所安排的日期,出席聽審。
2010年6月23日星期三
“走入地方政府部門,我懂,你懂嗎?”
走入地方政府部門,我懂,你懂嗎?其實你也一樣可以很懂!
過去2年來,除了在檳城光大52樓上班之外,每逢週一,週三及週五晚上8點,我都會到檳州行政議員兼峇眼惹瑪區州議員林峰成位於北海拉惹烏達(Raja Uda)的服務中心協助民眾解決問題。
在協助民眾解決問題之際,我發現大部份民眾對州政府,尤其與他們生活息息相關的地方政府部門不是那麼的了解。怎麼說呢,一般上門求助的普羅大眾,有一部份是從事小販行業,不過卻在沒有准證或執照的情況下營業。
問題究竟出現在那裡?在追問之下,我才發現,原來他們面對以下幾點問題,其中:-
1. 語言不通
2. 不了解申請執照程序和步驟
3. 沒有相關資訊
4. 繁文縟節,怕麻煩
執照對小販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我相信,有那位小販不了解這點,他們也希望可以合法,“堂堂正正”的做生意,不怕遭執法人員取締。只是他們不應該為了上述幾點問題而卻步,不敢前往市政局辦理申請執照手續。
為了讓小販能夠成功獲取營業執照,我將以最簡單即容易明白的方式,教導他們取得有關執照。
首先,要取得小販執照,我們必須先親臨市政局執照組進行申請。
(一)如何向市政局執照組申請小販執照?
要如何申請市政局小販營業執照乃是檳州小販所關注和極需知道的一環。有意申請執照者必須依照以下步驟,進行申請。
步驟一
在還末開始進行申請販執照前,申請者必須先了解申請小販執照的最基本條件是什麼?
1. 申請者必須是馬來西亞公民。
2. 申請者必須已滿18歲。
3. 申請者必須准備營業交通工具(包括摩多或客貨車等)。
4. 申請申必須在市政局獲准的地方上營業。
步驟二
申請者必須准備和攜帶那些文件?如下:
1. 申請者必須准備身份証副本一份。
2. 申請者必須准備3張照片 (護照尺寸) 以供表格用途。
步驟三
一旦准備好所有的文件後,申請者將可以依照以下程序向市政局提出申請小販執照:
1. 首先,申請者必須填寫一份UPPK/01表格(可向市政局12號櫃台索取申請表格)
2. 申請者也必須報名上衛生課程,以打針吃藥方能通過。
步驟四
當表格填妥後,申請者可以直接把表格交到櫃台處,以等待當局處理。申請者也將獲得回條 (KAD AKUAN TERIMA) 。
當局一旦接獲表格後,將安排申請者進行面試。
(注:小販若在1個月內仍末進行面試或取得營業執照,應立刻到市政局執照組查詢。)
過去2年來,除了在檳城光大52樓上班之外,每逢週一,週三及週五晚上8點,我都會到檳州行政議員兼峇眼惹瑪區州議員林峰成位於北海拉惹烏達(Raja Uda)的服務中心協助民眾解決問題。
在協助民眾解決問題之際,我發現大部份民眾對州政府,尤其與他們生活息息相關的地方政府部門不是那麼的了解。怎麼說呢,一般上門求助的普羅大眾,有一部份是從事小販行業,不過卻在沒有准證或執照的情況下營業。
問題究竟出現在那裡?在追問之下,我才發現,原來他們面對以下幾點問題,其中:-
1. 語言不通
2. 不了解申請執照程序和步驟
3. 沒有相關資訊
4. 繁文縟節,怕麻煩
執照對小販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我相信,有那位小販不了解這點,他們也希望可以合法,“堂堂正正”的做生意,不怕遭執法人員取締。只是他們不應該為了上述幾點問題而卻步,不敢前往市政局辦理申請執照手續。
為了讓小販能夠成功獲取營業執照,我將以最簡單即容易明白的方式,教導他們取得有關執照。
首先,要取得小販執照,我們必須先親臨市政局執照組進行申請。
(一)如何向市政局執照組申請小販執照?
要如何申請市政局小販營業執照乃是檳州小販所關注和極需知道的一環。有意申請執照者必須依照以下步驟,進行申請。
步驟一
在還末開始進行申請販執照前,申請者必須先了解申請小販執照的最基本條件是什麼?
1. 申請者必須是馬來西亞公民。
2. 申請者必須已滿18歲。
3. 申請者必須准備營業交通工具(包括摩多或客貨車等)。
4. 申請申必須在市政局獲准的地方上營業。
步驟二
申請者必須准備和攜帶那些文件?如下:
1. 申請者必須准備身份証副本一份。
2. 申請者必須准備3張照片 (護照尺寸) 以供表格用途。
步驟三
一旦准備好所有的文件後,申請者將可以依照以下程序向市政局提出申請小販執照:
1. 首先,申請者必須填寫一份UPPK/01表格(可向市政局12號櫃台索取申請表格)
2. 申請者也必須報名上衛生課程,以打針吃藥方能通過。
步驟四
當表格填妥後,申請者可以直接把表格交到櫃台處,以等待當局處理。申請者也將獲得回條 (KAD AKUAN TERIMA) 。
當局一旦接獲表格後,將安排申請者進行面試。
(注:小販若在1個月內仍末進行面試或取得營業執照,應立刻到市政局執照組查詢。)
订阅:
博文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