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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4日星期四

“我被解僱了,怎麼辦?”

在我的部落格當中,我特別選擇探討勞工部這一塊,主要是讓民眾更了解有關勞工本身的基本權利和福利。也許有一天,大家可能用得著也說不定。其實,在大家身邊有許多人,包括朋友或親人都不了解,當他們被解顧時,該何去何從?

無論是在檳城光大52樓辦事處或是北海拉惹烏達的服務中心,我都會接獲許多這類似的投訴,不過大部份的個案都能立刻獲得解決。

記得在去年杪,我接獲了不少員工無緣無故被解僱的個案。而這類個案,至今仍在發生中。許多不懂勞工法令的員工,在投訴無門後,只好放棄向僱主追討公道的權利。

在這種情況下,吃虧的往往都是勞工。為了鼓勵那些無緣無故遭到僱主解僱的勞工勇敢站出來,向勞工部作出投訴,我將透過本身的處理經驗,教導大家如何提出申訴和投訴。

首先,我們必須先了解,何謂勞工部?它又為勞工扮演了什麼重要角色?

其實,勞工部的成立主要是協助解決勞工與僱主之間的問題,避免誤會和衝突發生,以致影響勞資關係。

(一) 如何申訴?

當勞工面對公平的對待時,他們可以透過以下方式向當局投訴,其中:-
• 透過電話方式
• 親臨現場投訴
• 寫信方式處理
• 透過電邮投訴


透過電話方式
投訴者可以透過電話方式聯絡當局負責人作出投訴,熱線為:603-8886 5000 或聯絡中心 : 603-8888 911。


親臨現場投訴
投訴者可以親臨附近的勞工部填寫申訴表格。


寫信方式處理
在信件中,投訴者必須填寫資方的公司名稱、姓名、電話、地址,以及事實的經過,然後把信件寄到勞工部,地址如下:

Jabatan Tenaga Kerja
Aras 5, Blok D3, Kompleks D,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
Putrajaya, 62530 Wilayah Persekutuan Malaysia


透過電邮投訴
投訴者可以直接透過網址取得表格後,填寫資方的公司名稱、姓名、電話、地址及事實經過。
電邮(E-mel) : jtksm@mohr.gov.my /
網址(Web Page): www.jtksm.mohr.gov.my

申訴程序

申訴者必須給予勞工部相關的文件,其中:-
• 僱主的姓名和地址
• 針對的問題和事項(需給予詳細的說明)
• 申訴者的姓名和地址

申請過程

第一步驟 提交申請表格
申訴者必須給予當局相關文件,其中:-
• 僱主的姓名和地址
• 針對的問題和事項(需給予詳細的說明)
• 申訴者的姓名和地址

第二步驟 協調
勞工與資方如果認為他們的權利受損,可以向勞工部申訴,而當局將發函通知雙方到場協調,若達成和解,問題將獲解決。

第三步驟 調解
若勞工與資方仍談不妥,這時勞工部將進行調解,包括發函要求雙方出席勞工仲裁進行審訊。

第四步驟 勞工仲裁
一旦交由勞工仲裁處理,雙方不得聲明不服,並且必須依照當局所安排的日期,出席聽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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