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多一點,生活才會變得精彩一點!

2010年6月24日星期四

“請發給我公民權,好嗎?”

在投入服務民眾的這段時間,我發現,前來求助的民眾越來越多,什麼奇難雜症都有,其中最叫人感到頭痛及為難的,非登記局部門莫屬,尤其在處理公民權問題,更是雪上加霜,難上加難,唯有依照程序,見招拆招,相信要獲得公民權的人,還是有希望的。

在我的記錄當中,成功協助申請獲得公民權的華裔少之又少,儘管這幾年來不斷為他們到登記局查問,不過成功的比率,與其他的種族相比,還是屬於偏低的。

究竟問題出在那裡?難到那些要申請公民權的人真的有那麼難嗎?

無論如何,不管結果怎樣,我還是希望那些持著紅登記的人不要放棄,繼續向有關當局提出申請,我也會盡所能,抱著“一個都不能少”的理念,繼續為他們爭取公民權,好讓他們有歸宿感,找到屬於自己安身立命之處。

如何申請公民權?

根據聯邦憲法的規定,申請公民權者必須掌握國語及通過內政部的面試,而在這些面試中,他們往往都會不被通過,主要是因為國語不靈光。

通常,在面試過程中,申請者必須以國語回答內政部所發問的幾項問題,其中包括對國旗的意義、唱國歌或唸國家原則、國家元首的名字,以及國家的政治概況等學問。

另外,對於一些剛剛向登記局提呈申請公民權表格的人士,必須要確保自己獲得官員發出的查詢編號(Reference Number),以便日後可以跟進有關申請。

如果申請者不幸被拒絕,國民登記局將會發信通知失敗,申請者可在30天內提出上訴。如果申請上訴已經超過8至10年都沒有獲得回復的話,則應該重新申請。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